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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烟草局纪检组回复娄底烟草公司党员干部公费旅游

2015-09-05 烟网网友 11144阅读
2014年7—11月,娄底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党委组织4批140名党员赴重庆渣滓洞、陕西延安、河北西柏坡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顺道参观了其他旅游景点,共发生费用567865元。

   网友:娄底烟草公司党员干部公费旅游

   近几年娄底市烟草集团随着专卖政策的强劲东风,使烟草事业蒸蒸日上,干部职工的待遇遂年增高。普工年薪都在十四、五万,科股级干部年薪都在二十多万。但还不能满足于现状。钱赚多了不能支出,只好巧立名目,所有集团人员,每年公费旅游一次,金额在3000元之內,年老的老同志老干部不能参加旅游的,可弄3000元差旅费发票报销了事。近两年来由于习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工作重要讲话,以及湖南省委颂布的八条禁令后。娄底市烟草集团领导取缔了过去的部分待遇,如职工节日补贴,接待费,非党人员公费旅游费,唯有党员可使用公费旅游到2014年都设有终止。这就是娄底烟草集团领导认为党员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无产阶级先锋战士,公费旅游是天经地义应该享受的特权。

   单位回复

   接到8月20日转来反映娄底烟草公司党员干部公费旅游的投诉件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指示省局纪检组监察处及时回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诉件反映问题的具体情况

   今年4月,省局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中发现:2014年7—11月,娄底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党委组织4批140名党员赴重庆渣滓洞、陕西延安、河北西柏坡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顺道参观了其他旅游景点,共发生费用567865元。故投诉件反映的娄底市局2014年公费旅游问题基本属实,但早在省局4月组织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中就已经主动发现并上报省局党组。

   二、处理过程

   问题暴露后,省局党组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处理意见,并由纪检组长两次带队到娄底市局召集市局党组、机关科室及所属县局主要负责人、老同志代表座谈会,督促提高认识、整改到位、吸取教训、强化管理。同时,娄底市局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向省局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积极追缴款项,并举一反三,对全市系统存在的类似问题开展了认真自查和整改。截止5月4日,参加活动的人员已全部上交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对相关人员问责情况

   娄底市局的问题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违反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三条中“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规定,属于变相公款旅游。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机关党委的提议表示认可,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纪检组长对此事件反应不敏锐,不制止、不报告,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湖南省烟草商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应追究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严肃纪律,经省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调整。为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省局党组在二季度中心组学习上对娄底市局违规问题进行通报,再次重申纪律和规矩。

   综上所述,投诉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但问题的发现是主动的,省局党组对问题的处理态度是坚决的,相关责任人也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被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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